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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8-12-04 浏览次数: 443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扩大内需总体部署和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构筑新时代深圳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行动计划。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01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在新时代坐标系中、消费升级大趋势下系统谋划消费创新发展,坚持消费升级与产业提质一体谋划、市场优势与时尚特质一体发掘、供给创新与需求创造一体推进、区域协同与要素联动一体统筹,着力实施以商业名街创建、口岸商业带建设为重点,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业态创新、消费促进推广、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消费改革攻坚为支撑的七大行动,推动深圳消费供给体系、需求结构、发展环境实现根本性重构,加快建成立足华南、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02

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消费贡献度、业态创新度、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环境国际化迈上新的台阶,成为全球消费创新重要策源地、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中国制造的“世界橱窗”、引领潮流的“时尚之都”、世界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消费中心城市。

 

——全球消费创新重要策源地消费领域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等新动能不断涌现,平台商业、智慧零售、跨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0亿元以上,外来消费占比超过30%,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消费型经济特征更加明显;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3000亿以上;打造10个以上智慧商圈、1000家以上的智慧商店,成为全球消费创新版图的重要一极。

 

——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统筹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集聚国际消费资源、推行国际消费理念、营造国际标准环境,对国际消费资源要素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形成3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核心商圈,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商圈,17个特色商业街区以及覆盖全市的口岸商业带,国际知名一线品牌入驻率超过85%,成为国际品牌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目的地。

 

——中国制造的“世界橱窗”国内知名商业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在深圳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渐成趋势,国内知名一线品牌入驻率超过95%,成为向国际社会全面展示中国制造品牌、质量、标准、信誉的重要窗口。

 

——引领潮流的“时尚之都”深圳女装、珠宝、钟表、眼镜等时尚属性显著的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大浪时尚创意小镇、水贝珠宝街、光明时间谷、横岗眼镜城发展特色更加显著,深圳时装周、国际珠宝展、世界模特大赛等时尚活动的国际影响持续扩大,“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创意迸发、名牌汇聚、引领潮流的全球时尚消费高地。

 

—世界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消费电子领域国际品牌、标杆企业、新兴业态集聚地更加凸显,智能手机、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新品不断涌现,每年举办10场以上国际一线品牌消费电子新品首发会,成为全球时尚消费电子新品发布新地标。

 

03

重点任务

 

(一)商业名街创建行动

1.聚力打造三大国际化核心商圈。

罗湖“金三角”商业区。推动罗湖蔡屋围片区城市更新,加快建设深圳塔、京基新晶都酒店、恒大国际金融中心等一批代表深圳形象、媲美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高品质、综合性商业地标,引进国际知名购物中心、高端特色主题商场、国际一线品牌体验店等新型高端业态和国内外顶级奢侈品牌;规划建设串联蔡屋围各商业综合体的慢行消费径,实现各重要商点节点有效互联互通,形成高端消费的聚集效应;立足大众时尚消费定位,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东门购物街改造提升,引入时尚元素和国内知名时尚消费品牌,打造时尚消费引领地;充分发挥人民南片区美容整形产业优势,继续引进知名高端整形美容机构,打造整形美容一条街,构建健康服务消费链。(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福田中心商业区。结合广深港轨道交通枢纽站、天元商业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开发福田中心商业区地下空间,突破商业发展瓶颈;加快建设福田中心区“中轴云廊”,实现购物公园、皇庭广场、大中华广场、卓越世纪中心等商业区互联互通,形成商圈一体化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交通及空间环境提升、景观照明提升、城市环境“净美优”“诗书礼乐”四园、文化体验高地等硬件提升工程,加强音乐厅、少年宫、中心书城、当代艺术馆等重大文化设施与周边商圈的联动效应,整体提升福田中心区商圈对高端商业要素的磁吸能力。(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后海超级总部商业区。推动深圳湾万象城尽快投入运营。结合后海超级总部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空中商业连廊,有效连接现后海中心商业区、欢乐海岸、深圳湾万象城,共同构筑深圳中高端消费集聚地。强化商业与文化、旅游、休闲互动,规划布局深圳博物馆、未来科技馆等文化地标设施,强化后海中心商业区—欢乐海岸—深圳湾万象城与深圳湾体育中心、深圳湾生态公园的有机衔接,整体提升商圈文化活力与滨海品味。(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2.着力提升三大高端化商业中心。

龙岗东部商业区。加快东部超级CBD规划建设,围绕三馆一城和世贸中心、万科广场、珠江广场等重点区域,引导品牌集聚,将龙岗中心商业区打造成为面向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城市的综合商业中心。(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宝安中心商业区。进一步完善壹方城及周边商业业态和功能,加快品牌专业店、特色餐饮、影剧院、茶艺街、酒吧街等休闲文化娱乐服务网点发展,将宝安中心商业区打造为集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中心;商旅文融合,升级改造宝安西部45公里海岸线,积极开发滨海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加快推动滨海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打造集“滨海+文化+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海岸线。(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龙华北部商业区。加快原龙华商业中心、龙华第三工业区、龙华旧城核心区城市综合体、龙华中心都市综合体等城市更新改造,引入现代都市型购物中心等中高端消费业态,整体提升龙华中心商业区服务功能;加快红山6979、壹方天地二期等项目建设,发展与“高铁经济”相匹配的高端主题商业;强化龙华商业区与北站商务区的资源互通、协同联动,共同构筑深圳北部商业中心。(责任单位:龙华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3.加快培育一批特色化商业街区。

消费电子特色商街。充分发挥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的品牌效应,更加力度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吸引消费电子领域创新性企业集聚,强化产业创新支撑;联动“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加快名品名店名街集聚,引进国际国内一线消费电子品牌,构建集批发零售于一体,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平台以及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创新高地。(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配合)

时尚特色商街。依托前海合作区集聚国际要素资源的优势,对标国际一流商业名街,在前海合作区规划建设深圳奢侈品一条街,打造国际奢侈品牌进入内地市场的重要驻地和内地奢侈品消费重要目的地;整合我市珠宝和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资源,在罗湖水贝打造珠宝、钟表、眼镜等时尚资源汇聚的水贝时尚商业街。在龙华大浪规划建设一批时尚服饰购物街区,升级龙华服装时尚创意小镇,形成国际时尚流行策源地;打造光明“时间谷”中瑞法创新特色小镇,引进瑞士和法国企业品牌亚太总部入驻,形成钟表时尚聚集区;规划推进横岗时尚眼镜城建设。(责任单位:罗湖、龙岗、龙华、光明区政府和前海管理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配合)

滨海风情特色商街。连通太子湾邮轮母港区和海上世界商业街,升级业种业态,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主题公园式国际滨海特色商业街区。大力推进小梅沙片区升级改造和马峦山区域、大鹏半岛旧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利用,加快积极推动环龙岐湾滨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金沙湾国际乐园、大鹏所城旅游区、华谊兄弟影视城等大型项目创新发展,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东部滨海旅游休闲商业街区。发挥深圳远洋渔业发达、港口资源丰富的优势,依托盐田港、盐田海鲜街,打造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大型海鲜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南山、盐田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牵头,市文体旅游局配合)

文旅创意商街。整合华侨城片区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以南部世界之窗、中华民俗文化村、北部欢乐谷主题公园和华侨城创意文化园等资源为支点,规划建设从中华民俗文化村到世界之窗约2.6公里长的步行街,打造集旅游、商业、餐饮、文艺表演、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旅文融合发展特色商圈。加快对公明老街特色历史建筑的维修、复原,积极开发历史文化价值,引入岭南建筑展示馆、华侨文化陈列馆等博物馆和旅游纪念品店、咖啡屋、酒吧等配套业态,发展兼具历史文化旅游与休闲购物等多种功能的特色步行街。依托龙岗坂田手造文化优势,建设传统手造文化创造、展示、交易综合平台,积极引入特色手工艺品店、生活体验店、流动手工驿站、创意集市等业态,打造坂田手造文化特色商街。(责任单位:南山、龙岗、光明区政府牵头,市文体旅游局配合)

 

(二)口岸商业带建设行动

4.构建深圳河小河套国际商圈。充分发挥罗湖口岸交通枢纽、周边片区商业零售和美容整形产业集聚的综合优势,推动罗湖商业城向医疗综合商城转型升级,构建完善重点向外的健康服务消费集聚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探索“飞地”经济合作新模式,推动深圳河小河套地区8块过境土地开发建设,规划建设深港边境购物中心。抓住文锦渡口岸改造升级机遇,推动与香港在文锦渡口岸边境区域共建平行进口汽车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进口汽车展示、贸易、销售、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进口汽车贸易综合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边检配合)

 

5.建设皇岗口岸深港消费中心。抓住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皇岗口岸升级改造机遇,合理规划新皇岗口岸商业空间布局,积极引进香港商贸龙头企业,合作共建皇岗口岸深港国际购物中心。加快推进3号线南延线、轨道10号线建设,研究推动11、14、20号线延长至皇岗口岸,及早研究轨道22号线、中小运量轨道交通建设,畅通皇岗口岸对外交通联系。优化调整连接皇岗、福田两大口岸的通道,探索通过空中连廊、慢行系统、观光轨道实现河套C区与福田保税区联动协同发展,共同建设深港国际高端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边检配合)

 

6.打造环深圳湾口岸超级商业走廊。强化深圳湾、蛇口港、赤湾、妈湾、东角头等环深圳湾陆海口岸联动,推动南山深圳湾超级总部商业区向环深圳湾各口岸区域延伸,促进“卓越·深圳湾口岸商业街”业态提升,加快建设业种业态齐全、中高端商业设施聚集,面向市内外中高端收入群体、国内外游客和商务人士,提供独具滨海特色、文化气息浓厚、环境优美的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酒店住宿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滨海商业区;加快推进深圳湾口岸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推动引入地铁13号线,进一步优化深圳湾旅游消费购物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边检配合)

 

7.创建中英街国际旅游消费示范区。充分发挥中英街“一街两制”优势,高品质打造集钟表、珠宝、食品、药品、日用品等多种经营业态为一体的“名品名店免税购物一条街”。推动“镇内买单、海关监管、快速通关、密封自提”新型购物通关模式落地,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将居民每次购物限额提升到8000元。加强中英街与沙头角口岸、盐田综合保税区的联动,拓展进口商品展销、保税延展等消费新业态。(责任单位:盐田区政府牵头,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边检配合)

 

(三)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8.提升消费品供给水平。落实《深圳市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工作方案》,提升消费品产品设计和制造能力;立足深圳优势产业,通过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企业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升产品性能、款式设计、工艺水平,缩小与境外产品的差距,推出一批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高端化消费需求的产品。落实国家降低进口商品总体税率部署,扩大市民群众需求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促进进口商品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采购中心或直采基地,增加高质量商品进口;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完善一批满足全球采购、全球配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为消费品进口提供供应链一体化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深圳边检)

 

9.擦亮“深圳制造”名片。构建企业、产业、区域、城市品牌“四级纵队”。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深圳消费品工业企业及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推动深圳产品向深圳品牌转变,进一步增强深圳产品对国际国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实施“一区一品”行动计划,打造南山手机、水贝珠宝、横岗眼镜、宝安机器人、坪山新能源汽车、光明钟表、龙华服饰等一批区域制造品牌。加快龙华“全国时尚服饰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坪山“全国新能源汽车知名品牌示范区”、光明“全国钟表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深圳优势产品,遴选一批代表深圳设计和制造水平、有深圳特色的“深圳手信”、“深圳礼物”,共同打造城市品牌。研究相关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时尚创意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原创设计师来深发展,支持创建设计师品牌,进一步满足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10.打造“全球名品”橱窗。依托深圳营商环境综合优势、产业链优势和市场优势,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动国际知名品牌在深布局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大中华区总部,引导国际知名品牌在深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和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加快建设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积极引进国内一线品牌,支持国内知名商业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在深圳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打造国内品牌“世界橱窗”。积极引进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在深圳举办,打造比肩国际的消费电子产品发布、展示、交易平台,在深业上城、华强北设置专门的电子新品发布空间,培育一批新品发布专业服务机构,引进消费电子国际知名品牌在深圳首发新品,打造世界消费电子新品首发地。(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海关、深圳边检)

 

(四)消费业态创新行动

 

11.打造“新零售”发展高地。设立规模20亿元的新零售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并购、重组等市场方式,重点投资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技术的无人零售、智慧零售等新零售项目。加强与消费领域知名创新型企业对接,引导其在深圳布局新零售、无人零售、跨界零售等新消费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智慧商圈、智慧集市和智慧商店。支持举办中国(深圳)智慧零售大会,打造全国智慧零售发展的言论高地和策源地。整合产业链资源,推动成立全市新零售产业创新联盟,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研究,形成广泛参与、分工合作、密切协同的融合发展格局。鼓励新零售解决方案提供商发展,促进智慧零售服务商提升建设运营质量。(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国资委、投资推广署)

 

12.推动传统商业创新转型。鼓励传统企业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引导传统商超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的传统经营方式,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发展集“网上商城、微信营销、APP应用、线下商店”于一体的全渠道经营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客户等多方面资源整合。整合利用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和上市公司平台,推动商贸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对产业链缺失环节的并购力度,组建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集团。(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国资委)

 

13.提升“新消费”引领能级。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推动文商旅体联动,支持鼓励购物中心、大型百货等调整业态布局,形成文化、艺术、教育、餐饮娱乐、体验和零售多业态聚合的新型复合消费业态,提升对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推动主题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更大能级激发各层级消费需求;支持光明、坪山、大鹏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区,探索医疗和养老消费融合;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太子湾邮轮母港、大鹏新体育海洋运动中心运营,向国家争取粤港游艇两地牌照试点等政策,促进粤港澳旅游消费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卫生计生委、文体旅游局、民政局)

 

(五)消费促进推广行动

14.扩大“深圳欢乐购”影响力。坚持市区联动、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围绕消费电子、服装、珠宝等时尚元素,集聚国内外知名品牌,每年定期组织促消费活动;加大对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利用多元化媒介围绕深圳商圈、企业、产品、活动等主题开展系统性宣传;制作“深圳消费地图”,实时发布推送购物、旅游、餐饮、娱乐等促消费资讯;加大“深圳手信(礼物)”宣传推广,在全市重要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口岸、游客中心设立“深圳手信(礼物)”精品馆,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社区路演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把深圳优势产品、时尚消费理念传递给本市消费者和来深旅客,激发消费需求;依托“深圳欢乐购”,鼓励各区立足资源禀赋,开展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文体旅游局)

 

15.塑造“深圳购物”整体形象。深化与专业化、高水准的国际商业品牌策划团队的合作,以国际化视野开展深圳消费中心品牌宣传策划;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机制,建立与国内外主流媒体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各类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借助国内外媒体专业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推介深圳;以“深圳电子”“深圳时尚”为主线,统一海外推广标识系统,制定宣传口号、宣传主题,运用公益宣传片、新闻专题节目、宣传手册、纪念品等多种载体,宣传推广深圳购物。坚持办好深圳时装周、工业设计大展、国际服交会、国际钟表展、国际珠宝展等时尚领域重点展会,组织开展世界模特大赛、国际小姐选美大赛、世界旅游小姐大赛等具有全球影响的时尚赛事,强化“时尚之都”形象;继续办好继续办好高交会、文博会、“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大型国际性活动和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WTA深圳公开赛等高水平国际赛事,让更多国际消费者关注深圳、认识深圳、来到深圳。(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经贸信息委、文体旅游局)

 

(六)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行动

16.打造国际化商业氛围。合理规划全市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布局,在现有67家基础上新增200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将离境退税口岸由深圳机场扩大到全市海陆口岸,为境外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我市企业在市内商业区开设市内免税店;实施公共场所国际化标识改造工程,规范设置中英文双语导视标识标牌;在主要商业区和旅游景点建设200个游客服务中心,设立国际居民服务台,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商圈、景区(点)、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在核心商业区推广智能停车引导系统,解决商业集聚区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深圳边检)

 

17.加强消费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推行“笑脸餐厅”“诚信商户”等公开标识制度;在罗湖金三角等核心商圈试点建立商户“诚信联盟”,形成守承诺、重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探索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发布消费维权信用指数;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完善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单位和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市场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展改革委)

 

18.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畅通和拓宽消费者投诉热线,建立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申诉和联动处理机制,力争实现投诉全处理、全回访。推动大型商超、品牌连锁、购物中心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依托全市线下游客服务中心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服务体系;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裁决机制,构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19.完善消费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等重要商品领域率先构建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供应链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第三方机构通过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七)消费改革攻坚行动

20.破除促消费制度障碍。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扩大深圳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拓展“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及国际认证),推进深港专业服务业深度合作,着力提升深圳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监管“松绑”计划,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让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及时走向市场;进一步放宽医疗、文化、教育、养老等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准入条件,进一步增加新兴消费供给;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连锁经营和新零售发展;按照“应清必清、可放则放、能简则简”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制订《商场门前促销指引》,放宽对户外广告和营销活动的限制;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限制;积极引导公共空间管理机构加强对无人零售等新业态进社区、进公园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住房和建设局)

 

21.强化消费金融支撑。加快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引导设立消费领域股权基金、创业基金、产业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消费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消费型经济特征的融资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融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机构,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开发更多适应新消费趋势的消费金融产品。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消费型企业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深圳银监局)

 

22.探索消费统计创新。探索建立与国际消费中心相适应的消费统计新口径、新标准、新指标、新体系,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商品消费、网络消费、外来消费、品牌集聚等消费发展情况,切实解决消费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消费在内、统计在外”问题。建立消费型经济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消费统计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快速发现、预警消费发展中出现的非正常波动和苗头性问题,提高市场调控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统计、商务部门消费统计会商机制,协同开展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跟踪分析,提高对消费发展趋势的研判能力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统计局)

 

04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立足全市扩大消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创建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有关重要政策,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市区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联动推进机制,构建科学有效、落实有力的工作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

适度调整电子商务、物流、会展、品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产业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更加注重对消费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的支持;扩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探索政府采购向深圳本土创新型产品、自主品牌产品倾斜的新机制。

 

(三)保障商业用地

加强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空间规划的衔接,加大对大型连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配送中心等重要商业设施用地的支持,保障必要的商业用地规模。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确保必要的商业配套空间。加强新建商业空间的统一规划设计,推广在建项目实施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和空间综合利用。

 

(四)开展试点示范

支持有条件的区(新区)立足促进消费创新发展,主动在财政、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强化监督考核

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发展实际需要,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加快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尽早在全市形成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强大合力。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考核,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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