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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追梦 | 15条建议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
发布时间: 2019-12-30 浏览次数: 2764

潮起大时代,创变大湾区。当下的改革奇迹和发展生态证明,粤港澳大湾区是企业家的沃土,构筑全球最大创新市场正当其时。近日,由国务院参事室指导,“双创”研究课题组撰写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2019)——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报告》则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市场结构现代化程度依然较低,基础研究创新市场和应用研究创新市场的市场化实现程度不足,制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赶超发达国家和城市。为此,课题组从市场体系、创新网络、动态机制、支撑体系等四大方面提出15条重点建议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

 

01

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共享平台

 

整合广州、深圳、香港、东莞、广州、澳门、惠州、江门等纷纷布局的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共享平台。分类召开综合科学中心专题国际会议,就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材料科学、物理科学等召开国际性专题研讨会和分享会,分享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研讨最新的可能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推动科学发现向产业化转移转化。

 

02

鼓励企业建立基础研究中心

 

鼓励企业在大学或科学园区内建立基础研究中心,加强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促进企业创新意识尤其是原始创新意识的觉醒。破除基础研究中有资金无技术、有技术无资金的问题。研究机构可以根据市场上公司的需求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并促进特定行业中新技术的出现。高校还可以根据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研究开发及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降低企业培训成本。

 

03

引导规上校企共建技术研究院

 

引导专利2000个以上的高校设立技术研究院。支持在特定领域具有专利优势的高校,与校友企业、投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共同成立技术研究院,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设计市场化的分配机制,探索市场化方式解决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校专利市场化的难题。

 

04

倡导国际化的研究治理和伦理

 

通过多边论坛在全球治理、伦理和开放科学方面建立国际共识,以共享知识和建立信任关系。积极参与其他国家合作改善全球研究环境的活动,在研究伦理、标准和完整性方面建立国际共识,建立公平的研究伙伴关系,并建立公众对科学和技术的信任。致力于在全球研究架构中发挥强大作用。通过重要的全球论坛和平台,在科学研究和创新组织的全球治理中发挥全面和积极的作用。建立一个开放的数据平台,以确保粤港澳大湾区获得科技创新项目数据。

 

05

建立湾区城市间创新合作的顶层设计

 

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规划。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向全球公开征集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单位。启动粤港澳大湾区技术预测,围绕信息、生物、能源、材料、制造等重点领域,以及交叉前沿和颠覆性技术领域,开展技术竞争评价,加强科技发展态势研判,预测未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等。提出新的政策、新的思考和新的战略。

 

建立跨区域创新协调机制,设计实现利益均衡的补偿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协商谈判运行机制,构建各方之间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大湾区需要建立常态化的协商谈判机制,并设置相应的统筹协调管理机构进行运转。常态化是运行机制的主要特征,其能够促进各地区间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建设、贸易投资等重大问题的解决。

 

06

构建高效的立体式交通协同体系

 

优化湾区交通网络布局,尤其是加快珠江东岸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融合互动。高速公路方面,构建深圳向西的跨江通道体系,研究建设深珠通道(伶仃洋公路通道)和深中珠水上巴士等,通过公路运输打通深圳、珠海和中山等城市的协同建设;铁路方面,增强深圳辐射大西南的战略纵深,加强深珠铁路、深茂铁路、赣深高铁南沙支线、深中城际、中深惠城际、深肇(深南)高铁、深珠城际中山联络线、深茂铁路深江段等铁路线的建设工作,从而加速深圳、珠海、江门与中山的铁路运输网络的融合;重大交通项目方面,抓好缩短深圳与珠西城市通勤距离项目的建设,并在地铁、物流、港口及航运等多方面促进珠江东岸和珠江西岸城市的协同融合。

 

07

多模式打造产业协同发展合作网络

 

合力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依托各市的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集合大湾区内外主要创新力量,集中打造若干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大力发展“总部+制造基地”的合作模式。以深圳、广州、香港等创新中心为核心,周边土地要素充裕、人力资本成本有优势的城市为外围,共同建设特色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集聚园区,通过空间资源的高效配置,实现低成本协同发展,共享发展的收益。支持发展“创新中心+生产中心”的合作模式。支持珠海、中山、江门、东莞、惠州等城市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或创新中心,借助深圳人才优势、资本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加快创新能力升级。支持发展“资本运营中心+创新中心”的合作模式。支持资本要素边际生产力低的城市开展与香港、澳门、深圳等资本密集城市的合作,设立资本运营中心,开展并购、技术引进等增强创新能力的合作模式。

 

08

强化促进人才自由流动的制度保障

 

破除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流动的障碍,在购房、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策略。要强化科技人才服务,共建共享人力资源大数据平台及多样化人才交流平台,出台人性化的柔性人才政策,加速各方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和科技协同体系的建设。

 

09

积极融入全球科学体系

 

制定并实施综合性科学技术方案,构建创新全周期支持机制。推动科学界与产业界合作,积极构建技术创新集群、研发-工程-生产联盟、科学教育中心、世界级科学中心,如国际数学中心和国际级基因研究中心、国家技术计划能力中心,并积极参与全球未来市场标准制定。建立大学技术转让的支撑体系,破除大学研究人员的初创企业和最终上市的政策障碍。发展需求激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10

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

 

构建政府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和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奖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企业。除了强化技术预见性以实现高水平创造,确保研发投入产业关键问题外,还须降低专利培育成本,包括培育高价值专利、撰写高水平的专利申请文件等成本的补偿制度。建立代理质量公开制度、代理质量监督制度、代理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建设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加快探索和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建设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出台政策支持专利信息人才培育,为市场上需要专利信息的企业提供培训,为企业培训提供专利信息应用人才,缓解企业运营专利数据人才瓶颈。建设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信息平台。加强全国执法、检察、司法等协作配合,促进规范高效办案,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打击侵权假冒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11

发展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政策支持

 

探索慈善资金和信托基金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激励更多的企业将资金投入供基础研发的私营非营利机构、慈善组织和信托基金。制定非营利机构自身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及捐赠人向获得国税局税收减免认定的非营利机构捐款时,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所获得的免税、所得税豁免、税收抵扣、税额递延等税收优惠政策。

 

12

建立区域性创新市场的法治优势

 

在立法方面,推动深圳创新立法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推广示范。深圳发挥在立法方面的优势,近两年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系列规范创新市场的法律法规。创新深圳创新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的创新发展需求,以深圳市创新立法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

 

13

打造深港澳“珠江口金融中心圈”

 

依托深港澳打造“珠江口金融中心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建立金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促进区域金融发展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顶层机制。

 

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改革规划,建设区域信用体系,推动跨境金融发展,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建立港交所、深交所、澳交所的联通机制,形成科技创新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的协同机制。积极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专业型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广东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深港通、深澳通、债券通等相关业务。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协同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促进广东与港澳地区支付结算领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健全创新型金融体系,构建多元化、国际化、多层次、互补型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吸引国际知名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等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建设以深圳、香港为主导的科技金融机构服务中心。

 

14

建立大湾区技术交易大数据系统

 

探索建立全国性技术大数据系统。将大数据系统对接国际、国内各大专利检索、技术成果等技术平台。形成数据驱动的评估体系。建设技术交易测算系统。鼓励现有的技术交易平台以技术成果交易价格数据库为依托,汇集交易价格数据,以数据分析结果作为技术成果价值评估的定价参考依据。

 

利用大数据做好供需对接分析。探索建立技术市场数据中心,深度挖掘技术供需和配置关系,开展技术热点、价格预测和技术流向等分析研究,探索建立技术交易信息增值服务模式。

 

15

建设大湾区网络技术交易市场

 

运用“互联网+”配合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的构建,积极推动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全面提升技术创新相关要素的流通速度和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大湾区技术转移一体化建设。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广泛链接省内已有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区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以及区域性、行业性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有效有序对接省内、国内乃至国际的科技资源。合理引导科技项目与市场需求对接,搭建新兴产业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提升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新技术产权交易、流通效率。

 

对标美国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英国的技术集团、德国的创新市场、日本的技术交易所以及韩国技术交易所,融科技、信息、人才、金融等服务于一体,为创新技术和企业提供从技术开发、认定到融资、项目开发等一系列的服务,以期达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低成本与便捷性。

 

构建区域性创新市场,既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一次新实践,也是一次思想观念的变革。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市场的规律中,尊重各类创新主体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和总结各类主体先行先试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正式制度,转化为法律。建立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极具优越性和生命力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市场是残酷的,竞争意味着有进入就有退出。竞争的创新市场将为创新型企业的繁衍生息提供土壤。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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