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改革开放的
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
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
策源地和先行地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五个方面制定了23条措施。《行动计划》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把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取消广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努力实现省级“零许可”。
《行动计划》指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发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多地联办”;对不同信用水平、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不同频次的现场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抽查检查;把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2023年目标
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加健全
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涉企经营许可精简
市场退出制度完善
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截至2021年底,广东市场主体总量从2012年的516万户增长到1526万户,增长了1.9倍,约占全国1/10。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总量迈上十万亿大关,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增长稳就业提供了坚实支撑。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建设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的目标要求,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仍存在一定差距,需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助推我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让企业‘生得出来’‘怎么生得便利’,这是最关键的一环。”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表示,要聚焦登记制度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比对国际先进规则,持续创新登记制度。包括: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南沙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减材料、减环节、减审查,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让登记注册更加简约高效,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
综合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